关于印发 《安阳县中小学体育课、阳光大课间评价方案实施细则》的通知
安县教【2023】76号
关于印发
《安阳县中小学体育课、阳光大课间评价方案实施细则》的通知
各乡镇中心校、县属各学校:
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》中“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、方式和计分办法,科学确定并逐步提高分值”的要求和《安阳市中招体育考试改革方案(试行)的通知》的文件精神,充分调动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、开齐上好《体育与健康》课程,进一步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,更好地发挥体育考试的导向作用,现将《安阳县体育课、阳光大课间评价方案实施细则》予以印发,请教育系统各单位贯彻落实。
安阳县教育局
2023年11月17日
安阳县中小学体育课、阳光大课间评价方案实施细则
一、学生体育课出勤情况
按照体育课出勤率评定,由任课教师负责。教师要如实记录并根据标准评判成绩。出勤率大于等于90%为第一档,出勤率大于等于80%(小于90%)为第二档,出勤率大于等于60%(小于80%)为第三档,出勤率小于60%为第四档。根据教育部发布《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》规定,应按照一、二年级每周4节体育课,三至九年级每周3节体育课,高中每周2节体育课进行考勤。教育局将依据以上规定对各学校进行考评检查。
(一)教育局对各学校课程表进行备案以备检查。
(二)统一制定考勤表,做到每节课都有考勤记录,并有教师和学生代表签字。(学生代表不少于3人,每节课选派不同学生。)
(三)如教师有事需调课,提前填好调课单。
(四)教师上课应提前写好教案;检查时将访谈学生、教师并进行问卷调查,对有条件的学校调取监控进行核对。
二、参加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情况
学生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,参加测试为合格,不参加为不合格。
(一)制定详细合理的测试方案。
(二)测试过程要有影像或图片资料存档。
(三)检查时将访谈学生、教师并进行问卷调查,对有条件的学校调取监控进行核对。
(四)教育局将对各学校进行抽查测试。
三、开展阳光大课间情况
(一)制定详细科学的开展方案及档案。
(二)每天保留课间操、眼保健操活动图片等档案,图片标明日期,需3名学生、1位教师、1校领导签字。
(三)检查时将访谈学生、教师并进行问卷调查,对有条件的学校调取监控进行核对,或让学生现场做操。
(四)每学年将对课间操进行评比活动。
四、检查结果通报情况
根据检查结果将对开展较好的学校进行表扬,如出现课程开设不齐、数据造假等情况将做出纪律处理。
